潮湿反水的房屋实为防潮架空层?消费者投诉多年多方称未查到图纸

发表时间:2024-04-04 04:47:16 来源:防水卷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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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20万购买的房屋,客厅三面墙层高不一,开发商解释说是“缺陷”;装修入住后,发现遇到闷热天气和下雨前后,室内就会出现非常明显潮湿、积水珠的现象……

  黄先生告诉澎湃质量观,2023年,南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查看,指出房屋所在层为防潮架空层,设计上是用来调平、调误差、防潮的,没有计入商品住房容积面积,不宜居住。但开发商是以商品住房将这个房屋卖给自己的。

  涉事房屋所在层是否为防潮架空层,能否作为商品房售卖?黄先生和同层多位业主希望要一个答案。连日来,澎湃新闻致电开发商四川省水景湾置业有限公司、南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部县房地产管理局、南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多个部门未就涉事房屋的具体问题回复。南部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对澎湃新闻说,此事有很多年了,要走司法途径、打官司。

  商品房买卖合同显示,2007年10月,黄先生花费20多万,在南部县水景湾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屋,房屋的地面比外面的路面低一两米。他称,看房时,销售说是一楼,合同里显示是-1楼。

  装修时,黄先生发现客厅三面墙层高不一,分别为280cm、275cm、267cm,屋顶呈斜坡状。黄先生称,开发商四川省水景湾置业有限公司让技术人员现场测量后,认定最低的一面墙少砌了一层砖就盖上水泥板造成了缺陷,称该情况不属于危房。

  此后,经协商,开发商赔付他两万元,主要包含停工误工费和拆除部分装修的人工和材料损失费。

  入住后,黄先生发现,每年4月到10月,遇到闷热天气和下雨前后,室内地面、墙壁及家具表面都有严重的积露水珠情况,导致室内潮湿,电器受潮损坏,墙壁、家具、生活物品受潮发霉。闷热天气或大暴雨前,室内地面积露水珠情况严重。

  黄先生称,2010年,其房屋所在层陆续入住10余户,也发现相同情况。他们找开发商,开发商表示房屋已经通过验收。

  此后,黄先生一直为此事奔波维权。2014年,经协商,开发商将黄先生房屋底下掏空,此后,地面积露水珠情况有所减轻。黄先生称,但掏空层成为一个大水池,里面存在积水。一到下大雨,里面的水就顶到楼板,顺着墙浸上来,导致墙壁开裂、脱落。他只能自己用水泵往外排水,他要求开发商赔偿,但被拒绝。

  2022年6月,黄先生起诉开发商和物业方南充众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请求法院责令二被告对涉事住房地面反水及潮湿问题承担排除妨碍责任,以达到商品房宜居条件并赔偿相应的损失,此外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3万元。

  南部县法院当年11月作出的判决书显示,涉事住宅客厅东西墙高度不一样,偏差超出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判决书显示,庭审中,黄先生申请由专业机构对房屋反水、潮湿原因进行司法鉴定。不过,“物业公司仅向法院提供了小区的总平图一份,称其余图纸因办公室搬迁问题造成现在没办法提供。经向南部县住建局、南部县房地产管理局工作人员了解,均未查找到相关图纸。”

  判决书显示,“因二被告不能按鉴定公司要求提供鉴定所需图纸,致使鉴定工作无法继续,也导致原告的诉讼无法接着来进行,其责任应在于二被告。因本案无检验判定的结论,缺乏相关证据支持原告的诉求,本院亦无法查明相关事实,故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依法不予支持。”

  南部县通过南充市12345政务热线平台回复称:对客厅东西墙高度不一问题,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筑设计企业收到建设工程完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相关的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该楼幢于2008年按程序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且已交付使用多年。对诉讼鉴定时有关部门“未查到相关图纸”的问题,回复建议黄先生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申请公开资料。

  7月,黄先生再次向南充市12345政务热线平台投诉,他在投诉中提到:自己今年3月曾向12315投诉,此后南部县住建局邀请专业质检人员现场查看指出,涉事房屋是在建筑规划设计上的正负零之下,这层结构叫基础,设计上是用来调平、调误差、防潮作用的,俗称为“防潮架空层”,没有计入商品住房容积面积,不宜居住,其反映的问题不在商品房的范围内。

  黄先生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明确写着买的是“住宅”。2009年12月的《南部县房地产管理局所有权登记审批表》也显示,其所购房屋规划用途为“成套住宅”。黄先生在前述投诉中质疑:明明是设计用于防潮的架空层,却被变更为商品住房出售。

  澎湃新闻多次致电开发商四川省水景湾置业有限公司,电话一直无法接通,短信也未获回复。

  南部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对澎湃新闻说,此事有很多年了,要走司法途径、打官司。对于此前住建局组织专业质检人员看房的情况,其称,会让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回复记者。但此后,再无回复。

  南部县房地产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规划为住房,就是住房,如果是防潮层就是防潮层,要看怎么规划的,此事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记者多次致电后者,电话无人应答。

  近日,南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工作人员表示,经查询,黄先生所住的水景湾小区通过了验收并合格,关于黄先生住的F1层是否是商品房等情况,工作人员表示无法查到,需要联系监督员,但监督员在休假,估计一星期后结束休假。对相关图纸情况,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他们建议当事人走司法途径。

  澎湃新闻尝试致电负责处理黄先生信访件的南部县住建局某股长,记者说清来历后,对方说“你打错了”,并迅速挂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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